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央企信托-211号潍坊地级市标债项目

linbin123456 2023-06-05 127
央企信托-211号潍坊地级市标债项目摘要: 罕见券内双担保项目+R2级稀缺纯地级市+高收益城投债爆款1000亿总资产地市级交易对手【央企信托-211号潍坊地级市标债项目】【要素】5亿 ,21个月(2025年3月9日到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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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券内双担保项目+R2级稀缺纯地级市+高收益城投债
爆款1000亿总资产地市级交易对手
【央企信托-211号潍坊地级市标债项目】
【要素】5亿 ,21个月(2025年3月9日到期),年度付息
【收益】100万-300万:7.3%-7.5%(合同收益6.1%-6.3%,差额部分成立5个工作日内结算)
【资金用途】投资于潍坊滨海旅游集团2023年的公司债(FI250068)

优质知识分享:

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因租赁合同不合理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如果租赁合同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租赁合同。 2、民法典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纠纷的管辖地的规定主要有: 1、因专属管辖的合同纠纷由专属管辖法院地管辖; 2、有协议管辖的,由协议管辖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约定履行地不在一方住所地,由被告住所管辖; 4、合同已经实际履行,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约定履行地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央企信托-211号潍坊地级市标债项目

央企信托-211号潍坊地级市标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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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henmj.com/post/37529.html发布于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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