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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信托-96号淮安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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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知识分享:
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机械化,提高劳动生产率不可缺少的物流运输设备随着人类生产活动规模的不断扩大,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要求愈来愈高,与此相适应的起重机械技术也在高速发展,使用范围越来越广
特别近年来国有企业改制,民营企业迅速崛起,起重机械需求量日益增大,根据济宁市2000年~2005年五年起重机械的增加量统计,与2000年相比增长了1.6倍
但使用企业的起重机械管理水平发展相对滞后,由此引发的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也日益增多
2003年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颁布实施,说明国家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的高度重视
那么如何落实《条例》精神,科学地对起重机械进行综合管理,充分发挥起重机械效能,努力提高起重机的装备技术素质和作业水平,高效、优质、低耗的完成施工安装、生产、装卸作业任务,保障安全生产,获取最佳经济效率,促进企业经营持续发展,是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包括设备的选型论证,安装调试,特检机构的检验、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维护保养、操作运行、改造、大修、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1起重机械的选购安装及检验 1.1选型 企业在选购起重机械时,首先要对本企业的使用范围、工作频繁程度、利用率、额定起重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选择适合本单位使用要求工作级别的起重机
根据拟定的技术参数,进行市场调研
选择的供货厂家,必须是具备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的专业起重机制造企业
并考察制造厂家加工设备的配套性,生产的规范性,产品的先进性,进行比较后选择价格合理,质量好,性能优良,安全装置齐全的起重机械
设备到货后,开箱验收时要检查随机技术资料是否齐全,随机配件、工具、附件是否与清单一致,设备及配件是否有损伤、缺陷等,并做好开箱验收记录
1.2安装单位的选择 起重机械的安装队伍可选择有安装资格的制造厂家,形成制造、安装、调试一条龙的服务模式
除此之外,选择的安装单位必须是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安全认可证》的专业队伍,并具有安装相应起重量的安装资格
安装单位确定后,安装前要协助安装单位办理特种设备开工报告,并检查安装队伍的施工组织方案、安装设备、安装程序、技术要求、安装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自检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
安装完毕后要监督安装单位进行全面自检和运行试验、载荷试验,确认自检合格后,申报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安装验收
验收合格并取得了《安全使用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将起重机随机技术资料、安装资料及检验报告书等有关技术资料存档
以后在使用中发生的定期检验、大修、改造、事故记录等资料也一并存入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2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全面贯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政策,通过采用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一系列措施,应用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与方法,对起重机械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周密规划、择优选购、合理配置、精确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定期检验、适时改造、适时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以获得起重机寿命周期费用经济,综合效率最高,确保安全运行,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技术进步和高效经营
2.1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械使用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起重机械档案包括: (1)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易损零件图、电气原理、电器元件布置图、必要的安全附件型式试验报告、监督检验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
(2)安装过程中需要的技术资料,安装位置,启用时间
(3)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或定期《检验报告书》
(4)日常保养、维护、大修、改造、变更、检查和试验记录
(5)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记录
(6)上级主管部门的设备安全评价
(7)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保及检测记录
2.2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要保证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就要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使作业者有章可循,管理者有法可依
健全与落实特种设备组织管理机构,配置强有力的专业管理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以适应管理工作要求,管理制度应有如下内容: (1)起重机械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职能管理部门与司机的岗位责任制
(3)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4)维保大修、改造、报废制度
(5)日常检查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6)管理、操作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7)操作人员交接班制度
(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2.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援救预案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1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设立以单位领导牵头,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相关部门配合的紧急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判断可能出现的故障、引发的险情、意外事故的发生,制定出适合本单位起重机械特点的应对措施
该措施应包括对起重机械出现事故后的处理原则,紧急情况下所采取的程序、方法、步骤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分工协作等,并定期组织现场演习
3起重机械运行管理 3.1操作人员的管理 操作人员在上岗前要对所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制度等相关知识和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进行学习掌握
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培训取得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个方面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3.2起重机械的“三定”管理 “三定”管理是指定人、定机、定岗制度
起重机械的“三定”制度首先是制度的制定和制度形式的确定,其中定人、定机是基础
要求人人有岗有责,起重机台台有人操作管理:“定岗”责任是保证
3.3定期检查维护管理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维保,并制订一项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年检,对起重机进行动态监测,有异常情况随时发现,及时处理,从而保障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1)日检
由司机负责作业的例行保养项目,主要内容为清洁卫生,润滑传动部位,调整和紧固工作
通过运行测试安全装置灵敏可靠性,监听运行中有无异常声音
(2)周检
由维修工和司机共同进行,除日检项目外,主要内容是外观检查,检查吊钩、取物装置、钢丝绳等使用的安全状态、制动器、离合器、紧急报警装置的灵敏、可靠性,通过运行观测传动部件有无异常响声,及过热现象
(3)月检
由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除周检内容外,主要对起重机械的动力系统、起升机构、回转机构、运行机构、液压系统进行状态检测,更换磨损、变形、裂纹、腐蚀的零部件,对电气控制系统,检查馈电装置、控制器、过载保护、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通过测试运行检查起重机械的泄漏、压力、温度、振动、噪声等原因引起的故障征兆
经观测对起重机的结构、支承、传动部位进行状态下主观检测,了解掌握起重机整机技术状态,检查确定异常现象的故障源
(4)年检
由单位领导组织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挑头,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除月检项目外,主要对起重机械进行技术参数检测,可靠性试验,通过检测仪器,对起重机械,各工作机构运动部件的磨损、金属结构的焊缝、测试探伤,通过安全装置及部件的试验,对起重设备运行技术状况进行评价
安排大修、改造、更新计划
4起重机安全技术检查内容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感官检查;另一种是利用测试仪器、仪表对设备测控
4.1感官检查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查很大部分凭检验人员通过看、听、嗅、问、摸来进行
《起重机械检验规程》(2002)296号所规定的起重机械检验项目中占总项目70%以上是感官检验
通过感官的看、听、嗅、问、摸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直观诊断,来获得所需信息和数据
看:通过视觉根据起重机械结构特点,观察其重要传动部位、承力结构要点、故障现象源兆
听:通过听觉分析出起重机械设备各部位运行声音是否正常,判断异常声音出自部位,了解病因,找出病源
嗅:通过嗅觉分辨起重机械运动部位现场气味,辨别零部件的过热、磨损、过烧的位置
问:向司机及有关人员询问起重机运行过程中,易出故障点,发生故障经过、类别
判定起重机安全技术状况
摸:通过用手触摸起重机运行部件,根据温度变化、振动情况,判断故障位置和故障性质
4.2测试仪器的检查 根据国内外起重机械发展趋势,现代化的应用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技术已在起重机械设计和使用中广泛推广
在起重机械运作状态下,利用监测诊断仪器和专家监控系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监)测,随时掌握起重机技术状况,预知整机或系统的故障征兆及原因,把事故消除于萌芽状态
4.3起重机通用部件的安全检查 (1)吊钩
检查吊钩的标记和防脱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吊钩有无裂纹、剥裂等缺陷;吊钩断面磨损、开口度的增加量、扭转变形,是否超标;吊钩颈部及表面有无疲劳变形、裂纹及相关销轴、套磨损情况
(2)钢丝绳
检查钢丝绳规格、型号与滑轮卷筒匹配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钢丝绳固定端的压板、绳卡、契块等钢丝绳固定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钢丝绳的磨损、断丝、扭结、压扁、弯折、断股、腐蚀等是否超标
(3)制动装置
制动器的设置,制动器的型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制动器的拉杆、弹簧有无疲劳变形、裂纹等缺陷;销轴、心轴、制动轮、制动摩擦片是否磨损超标,液压制动是否漏油;制动间隙调整、制动能力能否符合要求
(4)卷筒
卷筒体、筒缘有无疲劳裂纹、破损等情况;绳槽与筒壁磨损是否超标;卷筒轮缘高度与钢丝绳缠绕层数能否相匹配;导绳器、排绳器工作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滑轮
滑轮是否设有防脱绳槽装置;滑轮绳槽、轮缘是否有裂纹、破边、磨损超标等状况,滑轮转动是否灵活
(6)减速机
减速机运行时有无剧烈金属摩擦声、振动、壳体辐射等异常声音;轴端是否密封完好,固定螺栓是否松动有缺损等状况;减速机润滑油选择、油面高低、立式减速机润滑油泵运行,开式齿轮传动润滑等是否符合要求
(7)车轮
车轮的踏面、轮轴是否有疲劳裂纹现象,车轮踏面轮轴磨损是否超标
运行中是否出现啃轨现象
造成啃轨的原因是什么
(8)联轴器
联轴器零件有无缺损,连接松动,运行冲击现象
联轴器、销轴、轴销孔、缓冲橡胶圈磨损是否超标
联轴器与被连接的两个部件是否同心
4.4起重机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 (1)超载保护装置
超载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符合设计要求,液压超载保护装置的开启压力;机械、电子及综合超载保护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符合要求
(2)力矩限制器
力矩限制器是臂架类型起重机防超载发生倾翻的安全装置
通过增幅法或增重法检查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性,并检查力矩限制器报警、切断动力源设定点的综合误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极限位置限制器
检查起重设备的变幅机构,升降机构、运行机构达到设定位置距离时能否发生报警信号,自动切断向危险方向运行的动力源
(4)防风装置
对于臂架根部铰接点高度大于50米的起重机应检查风速仪,当达到风速设定点时或工作极限风速时能否准确报警
露天工作在轨道上运行的起重机应检查夹轨器、铁鞋、锚固装置各零部件是否变形、缺损和它各自独立工作的可靠性
对自动夹轨器,应检查对突发性阵风防风装置与大车运行制动器配合实现非锚定状态下的防风功能与电气联锁开关功能的可靠性
(5)防后倾翻装置
对动臂变幅和臂架类型起重机应检查防后倾装置的可靠性,电气联锁的灵敏性,检查变幅位置和幅度指示器的指示精度
(6)缓冲器
对不同类型起重量、运行速度不同的起重机,应检查所配置的缓冲器是否相匹配,并检查缓冲器的完好性、运行到两端能否同时触碰止挡
(7)防护装置
检查起重机上各类防护罩、护栏、护板、爬梯等是否完备可靠,起重机上外露的有可能造成卷绕伤人的、开式传动;联轴器、链轮、链条、传动带等转动零部件有无防护罩,起重机上人行通道,爬梯及可能造员外露部位有无防护栏,是否符合要求
露天作起重机电气设备应设防雨罩
4.5电器控制装置 (1)控制装置
应检查电气配件是否齐全完整,机械固定是否牢固、无松动、无卡阻;供电电缆有没有老化、裸露;绝缘材料应良好
无破损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应可靠;起重机上所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及工作条件相适应
对裸线供电应检查外部涂色与指示灯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对软电缆供电应检查电缆收放是否合理;对集电器要检查滑线全长无弯曲,无卡阻接触可靠
(2)电气保护
在起重机进线处要设易于操作的主隔离开关,起重机上要设紧急断电开关,并检查能否切断总电源
检查起重机电源与各机构是否设短路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过流保护及特殊起重机的超速、失磁保护
检查电气互锁、连锁、自锁等保护装置的齐全有效性
检查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电气设备接地、金属结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
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与金属结构均应有可靠的接地(零)保护
4.6金属结构 应检查主要受力构件是否有整体或局部失稳、疲劳变形、裂纹、严重腐蚀等现象
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有无明显的变形开裂
螺栓或铆固连接不得有松动、缺损等缺陷
高强度螺栓连接是否有足够的预紧力
金属结构整体防腐涂漆应良好
4.7司机室 应检查司机室的悬挂与支承连接牢固可靠性,司机室的门锁和门电气联锁开关、绝缘地板与干粉灭火器应配置齐全有效
对于有尘、毒、辐射、噪声、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检查是否加设了保护司机健康的必要防护装置
司机室照明灯、检修灯必须采用36V以内的安全电压
4.8安全标志 应检查起重机起重量标志牌,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查合格标志是否悬挂在明显部位
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吊具、台车、夹轨器、滑线防护板、臂架、起重机平衡臂、吊臂头部、外伸支腿、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架外侧等,是否按规定要求喷涂安全标志色
涉及到的工作也非常多,我们常见的工程承包方式是招投标,公平公开的进行竞标活动,不过实践生活中,是更加复杂的,远远不止这些方式,需要我们进一步了解工程有哪几个承包方式
一、工程有哪几个承包方式 (一)按承包范围(内容)划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围即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4种
1、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
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为了有利于建设和生产的衔接,必要时也可以吸收建设单位的部分力量,在承包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这种承包方式要求承发包双方密切配合;涉及决策性质的重大问题仍应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作最后的决定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各种大中型建设项目
它的好处是可以积累建设经验和充分利用已有的经验,节约投资,缩短建设周期并保证建设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
当然,也要求承包单位必须具有雄厚的技术经济实力和丰富的组织管理经验
适应这种要求,国外某些大承包商往往和勘察设计单位组成一体化的承包公司,或者更进一步扩大到若干专业承包商和器材生产供应厂商,形成横向的经济联合体
这是近几十年来建筑业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部门和地方建立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即属于这种性质的承包单位
2、阶段承包 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
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
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3种方式: (1)包工包料
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
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
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余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责供应
我国改革开放前曾实行多年的施工单位承包全部用工和地方材料,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统配和部管材料以及某些特殊材料,就属于这种承包方式
改革后已逐步过渡到包工包料方式为主
(3)包工不包料
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
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中都存在这种承包方式
3、专项承包 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
例如可行性研究中的辅助研究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供水水源勘察、基础或结构工程设计、工艺设计、供电系统、空调系统及防灾系统的设计,建设准备过程中的设备选购和生产技术人员培训,以及施工阶段的基础施工、金属结构制作和安装、通风设备和电梯安装等
4、“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
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
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
这些项目一般是大型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如隧道、港口、高速公路、电厂等
政府若同意建议和申请,则将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特许权授予财团
财团即负责资金筹集、工程设计和施工的全部工作;竣工后,在特许期内经营该项目,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回收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取利润;特许期满即将该项目无偿地移交给政府经营管理
对项目所在国来说,采取这种方式可解决政府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且不形成债务,又可解决本地缺少建设、经营管理能力等困难;而且不用承担建设、经营中的风险
因此,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得到欢迎和推广,并有向某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扩展的趋势
对承包商来说,则跳出了设计、施工的小圈子,实现工程项目由前期至后期的全过程总承包,竣工后并参与经营管理,利润来源也就不限于施工阶段,而是向前后延伸到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器材供应及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从坐等招标的经营方式转向主动为政府、业主和财团提供超前服务,从而扩大了经营范围
当然,这也不免会增加风险,所以要求承包商有高超的融资能力和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包括风险防范能力
(二)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承包方式 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上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
常见的有5种
1、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
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
这样的承包方式叫做总承包
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做总承包单位,或简称总包,通常有咨询设计机构,一般土建公司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大建筑公司等
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公司就是总包单位的一种组织形式
2、分承包 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种专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分包单位通常为专业工程公司,例如工业炉窑公司、设备安装公司、装饰工程公司等
国际上通行的分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一种是由总包单位自行选择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3、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
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4、联合承包 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但参加联合的各单位仍是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只是在共同承包的工程项目上,根据预先达成的协议,承担各自的义务和分享共同的收益,包括投入资金数额、工人和管理人员的派遣、机械设备和临时设施的费用分摊、利润的分享以及风险的分担等
这种承包方式由于多家联合,资金雄厚,技术和管理上可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有能力承包大规模的工程任务
同时由于多家共同协作,在报价及投标策略上互相交流经验,也有助于提高竞争力,较易得标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外国承包企业与工程所在国承包企业联合经营,也有利于对当地国情民俗、法规条例的了解和适应,便于工作的开展
5.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各承包商之间不存在总分包关系,现场上的协调工作可由建设单位自己去做,或委托一个承包商牵头去做,也可聘请专门的项目经理来管理
(三)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承包方式 根据承包单位获得任务的不同途径,承包方式可划分为4种
1、计划分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工程任务,由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在我国,曾是多年来采用的主要方式,随着改革的深化已为数不多见
2、投标竞争 通过投标竞争,优胜者获得工程任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这是国际上通行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从以计划分配工程任务为主逐步过渡到以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实行投标竞争为主的承包方式
3、委托承包 委托承包也称协商承包,即不需经过投标竞争,而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任务的合同
4、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贩、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此外,依国际惯例,由于涉及专利权、专卖权等原因,只能从一家厂商获得供应的项目,也属于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对于此类项目的实施,可以视不同情况,由政府主管部门以行政命令指派适当的单位执行承包任务;或由主管部门授权项目主办单位(业主)或听其自主,与适当的承包单位协商,将项目委托其承包
(四)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 工程项目的条件和承包内容的不同,往往要求不同类型的合同和包价计算方法
因此,在实践中,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就成为划分承包方式的重要依据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
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
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
对承包商来说,如果设计图纸和说明书相当详细,能据以比较精确地估算造价,签订合同时考虑得也比较周全,不致有太大的风险,也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承包方式
如果图纸和说明书不够详细,未知数比较多,或者遇到材料突然涨价以及恶劣的气候等意外情况,承包单位须承担应变的风险;为此,往往加大不可预见费用,因而不利于降低造价,最终是对承包单位不利
这种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工程
2、按量计价合同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
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造价工程师或测量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
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
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
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
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
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
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
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
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
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
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
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例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
在实践中主要有4种不同的具体做法: (1)成本加固定百分数酬金 计算方法可用下式说明
c=ca(1 p) (33-1) 式中 c--总造价; ca--实际发生的工程成本; p--固定的百分数
从算式中可以看出,总造价c将随工程成本ca而水涨船高,显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因而对建设单位是不利的
现在这种承包方式已很少被采用
(2)成本加固定酬金 工程成本实报实销,但酬金是事先商定的一个固定数目
计算式为: c=ca f (33-2) 式中f代表酬金,通常按估算的工程成本的一定百分比确定,数额是固定不变的
这种承包方式虽然不能鼓励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但从尽快取得酬金出发,承包商将会关心缩短工期,这是其可取之处
为了鼓励承包单位更好地工作,也有在固定酬金之外,再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降低成本情况另加奖金的
在这种情况下,奖金所占比例的上限可大于固定酬金,以充分发挥奖励的积极作用
(3)成本加浮动酬金 这种承包方式要事先商定工程成本和酬金的预期水平
如果实际成本恰好等于预期水平,工程造价就是成本加固定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预期水平,则增加酬金;如果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水平,则减少酬金
这三种情况可用算式表示如下: 如果 ca=c0,则c=ca f (33-3) ca ca>c0,c=ca f-δf (33-5) 式中 c0--预期成本; △f--酬金增减部分,可以是一个百分数,也可以是一个固定的绝对数
采用这种承包方式,通常规定,当实际成本超支而减少酬金时,以原定的固定酬金数额为减少的最高限度
也就是在最坏的情况下,承包人将得不到任何酬金,但不必承担赔偿超支的责任
从理论上讲,这种承包方式既对承发包双方都没有太多风险,又能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但在实践中准确地估算预期成本比较困难,所以要求当事双方具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充分的信息
(4)目标成本加奖罚 在仅有初步设计和工程说明书即迫切要求开工的情况下,可根据粗略估算的工程量和适当的单价表编制概算,作为目标成本;随着详细设计逐步具体化,工程量和目标成本可加以调整,另外规定一个百分数作为酬金;最后结算时,如果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并超过事先商定的界限(例如5%),则减少酬金,如果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也有一个幅度界限),则加给酬金
用算式表示如下: c=ca p1c0 p2(c0-ca) (33-6) 式中 c0--目标成本; p1--基本酬金百分数; p2--奖罚百分数
此外,还可另加工期奖罚
这种承包方式可以促使承包商关心降低成本和缩短工期,而且目标成本是随设计的进展而加以调整才确定下来的,故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都不会承担多大风险,这是其可取之处
当然也要求承包商和建设单位的代表都须具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充分的信息
5、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作量计取酬金的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项承包业务
即按概算投资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设计费,按完成勘察工作量的一定百分比计算勘察费,按材料设备价款的一定百分比计算采购承包业务费等,这些都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6、统包合同 统包合同即“交钥匙”合同,其内容见上文“建设全过程承包”一节
下面说明达成统包合同与确定包价的一般步骤
第一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拟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承包商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提出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所需的时间和费用
第二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初步设计并着手施工现场的准备工作
第三步,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商作施工图设计并着手组织施工
每一步都要签订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商的报酬数额
由于设计是逐步深入,概预算是逐步完善的,而且建设单位要根据前一步工作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所以不大可能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等承包方式;在实践中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者为多,至于采用哪一种成本加酬金合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协商确定
央企信托-96号淮安政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