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产业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linbin123456 2023-07-11 103
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产业债权资产转让项目摘要: 武隆区当地唯一旅游产业城投公司负责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和运营武隆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提供担保【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产业债权资产转让项目】【募集规模】1亿【产品期限】1年/2年预期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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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当地唯一旅游产业城投公司负责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和运营武隆区属国有重点企业提供担保
【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产业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募集规模】1亿
【产品期限】1年/2年
预期年化收益率-一年期
10万-50万-100万
8.3%-8.6%-9.0%
预期年化收益率-两年期
10万-50万-100万
8.6%-8.9%-9.2%
【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转让主体】重庆市xx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武隆区国资委,系武隆区旅游资源唯一的投资建设主体和运营主体,其运营的景区有多处列入5A级景区及世界自然遗产名录。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38.85亿元,净资产58.64亿元。
【风控措施】
1、国企担保:重庆武xx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实控人为武隆区国资委,为转让主体到期兑付本产品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应收账款:转让主体提供足额应收账款,覆盖本项目
【武隆简介】
武隆区地处重庆市东南部乌江下游,武陵山和大娄山峡谷地带,境内有世界自然遗产“喀斯特芙蓉洞”和国家5A级旅游景区“天生三桥”,距离重庆市区约1.5小时车程。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265.9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2亿元。

政信知识:

展开具体分析,并以此为依据,提出强化管理人员工作意识、完善房建工程监理制度、提升房建工程监理水平等几方面重要改进策略

    希望房建工程监理人员能够正确认识监理工作,将其与房建工程整体发展进行紧密结合,进而完善我国房建工程监理体系

     【关键词】房建工程;监理工作;问题及策略 在实际开展房建工程建设工作期间,每一个施工环节都与建立工作具有紧密关联

    工程监理人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监理意识,强化监理技能,为今后我国房建工程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本文从房建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不足入手,展开阐述,针对如何改进房建工程监理工作进行详细探讨

     1房建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不足 1.1工程监理人员缺乏监理意识 工程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监管意识,为房建工程建设工作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产生这种现象与工程监理管理结构不完善、监理人员综合素养参差不齐有很大关联

    如果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只重视监理结果,而忽视监理过程,就会严重影响房建工程监理效率的提升;有一些监理人员并不能熟练掌握监理技巧,其没有对工程监理制度进行细致分析,这样不利于我国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向科学化方向发展进步

    甚至还有一些监理人员的监理观念和专业技能比较落后,其深受传统监理理念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充分发挥自身工作职责,无法使房建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1.2工程建立制度缺乏全面性 我国房建工程监理行业与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进行比较,具有起步晚、发展速度缓慢的特点,现阶段其仍然停留在初级阶段,还有很多进步的空间【1】

    其中最主要的不足体现在工程监理制度方面,从整体上进行分析监理制度缺乏全面性

    比方说监理人员在实际按照监理制度进行工作期间,其内容与房建工程建设的主体框架不相符,监理制度内容中的理论内容多于实践内容,这种落后的建立制度无法适应房建工程发展趋势

     2改进房建工程监理工作的重要策略 2.1强化管理人员工作意识 房建工程监理人员工作意识程度,既会对工程建设质量产生影响,同时也会对工程施工单位经济效益产生影响;监理工作人员工作履行的优良状况,与房建工程行业是否能稳定发展具有直接关联

    因此,房建工程施工单位要注重提升监理人员、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业主方的监督管理意识,积极构建多方协同监管体系,在保证房建工程监理工作效率的同时,为今后全面提升房建工程施工进度创造条件

     2.2完善房建工程监理制度 完善的房建工程监管制度,能够为工程施工单位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为了能够有效改进房建工程监理工作,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要帮助工程监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划分每一个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其次,要根据房建工程建设的每一个施工岗位、每一个级别监理人员的工作状况,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责任机制,将具体的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身上

    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使监理人员准确认识自身监理工作对房建工程建设重要性;还要完善监理制度时,全面渗透综合素养培养理念,进而丰富房建工程监理制度内容,为今后优化房建工程建设结构提供重要帮助

    从工程监理方面出发,工程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还要做好招投标管理工作,根据实际管理状况,不断强化监理人员招投管控能力【2】

    主要就是针对中标后押证制度,构建一个工程监理动态监理与管控平台,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判断房建工程监理人员是否在施工现场充分履行工作职责,这样能够有效防止出现监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而产生施工问题的现象

     2.3提升房建工程监理水平 实际上,房建工程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负责的工作内容,具有种类繁多、复杂多样的特点

    这就要求房建工程监理人员充分发挥自身的工作职责,做好每一项监理工作

    因此,房建工程建立人员要具备专业的工作素养和工作技能,在保证工程监理工作顺利开展的状况下,与政府监管人员进行有效互动

    同时政府管理人员要注重开展监督审核工作,按照具体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监理人员的工作行为,同时结合房建工程监理要求,不断优化我国监理行业的整体发展结构

    此外,监理人员还要严格按照监理流程开展监理工作,如图1所示

    房建工程监理部门,要合理管控监理人员的招聘和培训工作,从而提升房建工程内部监理效率,积极引进具有先进意识的工程监理人员,招聘经济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才,这样能够全面优化房建工程人力资源整体结构,进一步提升其科学监理水平

     3结束语 总而言之,监理工作是房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房建工程监理人员正确开展监理工作,能够有效提升房建工程建设质量,对于我国房建工程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是在监理人员实际开展工作期间,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监理人员提升重视度,运用具有针对性的方式解决问题,优化工程监理工作结构

     参考文献 【1】李俊.房建工程监理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J】.中国建材科技,2019(3):35. 【2】钟伟.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管理问题与解决措施分析【J】.住宅与房地产,2019(6):145. 特别是拆迁赔偿的问题更是千丝万缕

    在法律界和实物界,对违章建筑划分了不同的范围

    因此,在违章建筑的处理过程中,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搞“一刀切”,加以全部否定

    文章将从违章建筑的法律定义、财产权利等方面,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加以分析

      关键词:拆迁赔偿;违章建筑;城区规划  现阶段的中国,正处在一个变革时期

    传统的社会格局正在被打破,向现代社会发展

    在这一过程中,各种纠纷和矛盾不断呈现出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我国已经步入高风险时期,我国的社会发展面临着很多安全隐患,但是相应的保证社会安全的工作还没有做到位,因而,这些安全隐患的危害将会更大

    最近几年来,城区建设不断升温,由于违章建筑拆迁引起的矛盾和冲突也逐渐增多,暴力拆迁、一拆致富等问题越来越多

    违章建筑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越来越多的引起人们的关注

    由于拆迁手段和拆迁赔偿等问题的达不成一致,政府和被拆迁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升温,成为影响社会社会发展的一股非常不和谐的因素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和社会的经济损失也在逐渐增加

      一、违章建筑的所有权分析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违章建筑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

    广义上的违章建筑,主要指的是违反法律条文建成的建筑物,这也是通常人们所说的违法建筑的意义

    狭义的违章建筑,主要指的是在城市建设规划中,没有获得工程建造规划许可证,或者不符合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对城市建设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建筑

    这主要有下面几类:没有申请或者是申请没有通过,没有得到建设规划许可证而擅自建造的建筑物;虽然取得了建筑规划许可证,但是建造的建筑物,和规划许可证上规定的内容不符;建造的建筑物,和规划许可证上允许建造的建筑物性质不一致;未经许可,把临时建筑物建造成永久建筑

      尽管在法律意义上,违法建筑不符合法律规定

    在法律层面上,违章建筑当事人不具有建筑物所有权,不能享有产权人享有的法律保护

    不过,违章建筑,具有法律层面上的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在违章建筑不拆迁之前,建筑物当事人享有法律层面的物权权利

    这种物权一般指的是下面四种权利:  (一)占有权  占有指的是一种事实存在,并不是指权利,主要说明的是人对建筑物的掌控和支配状态

    占有可以因为所有者拥有所有权、他物权以及另外权利而发生,或者一些没有权利支持的行为甚至单纯事情的发生

    违章建筑当事人,虽然不能在法律上取得所有权,不过建筑物当事人在事实上具有管领力

    可以构成事实上的占有

    这种事实上占有的状态受法律保护

      (二)使用权  占有的目的不是为了把物品归为自己所有,而是要把建筑物根据物品的性质和用处加以使用,实现物品的使用价值

    违章建筑当事人建造建筑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用

    对于建筑物,建造者可以自己留用,也可以让他人使用

    不过这种构建在违章建筑上的使用权是临时的

    这种临时使用权,在违章建筑拆除之后,就宣告失效

      (三)收益权  基于违章建筑当事人对违章建筑拥有上述两种权利,所以当事人有权具有收益权

    这种收益权不但包括本人使用建筑物取得收益,而且包括出租等其他方式取得收益

      (四)处分权  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违章建筑当事人不具有法律建筑所有权,当然也不具有处分权

    不过,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违章建筑当事人不但具有对建筑材料的处分权,在很多时候还存在违章建筑私下交易的事实发生

    所以,在特殊时期,违章建筑当事人拥有对建筑的处分权

        二、违章建筑的处理  (一)法律依据  在《城乡规划法》法规第64条明确规定:没有获得建筑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以及和建筑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不符的建筑,由县一级或者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责成停止建造;假如可以使用一些改正措施对建筑规划加以改正,就责令改正,并且给予工程总价5%~10%的罚款;没有办法使用措施加以改正的,规定拆除期限,不能拆掉的,把实物没收或者没收违法收入,并且给予建筑总价10%以下的罚款

    在《土地管理法》中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没有获得批准或者使用非法手段取得批准,不按法律规定使用土地,在土地上建造建筑,由县一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勒令拆除非法建筑,退还非法使用的土地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第22条文中明确限定:在拆迁过程中,拆除对象是违章建筑和过期临时建筑,政府不给补偿;拆除对象是期限内的临时建筑,政府作出适当赔偿

    由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鲜明指出:“各地政府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屋拆迁方面的问题,实际解决房屋拆迁过程中遗留的问题

    那些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的拆迁对象,要根据一定法律条文补全手续

    ”  (二)违章建筑处理的难点  因为不同的违章建筑,建造过程和时间不同,性质就不一样

    所以,在拆迁时,一般使用“先认定,后赔偿”的原则

    违章建筑性质的认定是行政规划主管部门的职责,行政主管部门要开出一定的证明

    鉴于违章建筑性质复杂,主管部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难以确定被拆迁人

    在拆迁过程中,对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被拆迁人的确定,由于违章建筑性质特殊――其一般没有建筑手续或者手续欠缺,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房地产的价格持续高涨并且供需不平衡,因此,违章建筑势必会出现私下交易,这种交易在进行的时候必须以归属明确为前提

    既然这类房屋交易的事实确实存在,就要确实面对这类房屋的产权归属问题

    这是城市建设规划部门和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2.难以确定补偿标准

    一是房屋建造的时间不好认定

    现在房屋建造的时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前;新中国成立以后,《城市规划法》公布之前;《城市规划法》公布之后

    由于房屋建造的时间跨度太大,房屋产权认定资料相对缺乏,对房屋产权的认定工作造成不少困难,因此,赔偿标准非常不好确定

    二是房屋使用目的不好确定

    房屋的使用目的是确定赔偿标准的关键因素

    房屋使用价值不一样,房屋所有者从房屋上的收益不一样,赔偿的标准也就不一样

    标准的赔偿标准,以商业用房最高,住宅房第二,工业用房赔偿标准最低

    因此,对房屋使用目的的认定,会直接影响赔偿标准的确定

    这也是产生拆迁纠纷的主要因素

      三、违章建筑处理策略  (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这是治理全部违章建筑纠纷的基本原则,是合适处理因为历史原因产生违章建筑的前提

    因为,违章建筑应该归于不动产,其本质也就从根本上确定了物权的权利人

    根据“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明确被拆迁人

    与此同时,也必须明确判定房屋的使用目的,以此为标准确定房屋的赔偿标准

      (二)公开、公平、公正  这是处理好违章建筑纠纷的重点

    因为违章建筑牵涉的面比较大、政策性比较强,所以,在解决违章建筑纠纷的时候,过程一定要公开透明,做到公平、公正,对待拆迁人的时候,一定要保证不偏私,平等对待

    鉴于违章建筑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没有法律上的权益

    所以,城市规划部门一定要把认定结果加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才可以根据认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三)合理补偿、充分保护被拆迁人利益  在现在的社会格局中,违章建筑的收益已经成为很多家庭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成为他们生活的根本保证

    因此,在确定违章建筑赔偿标准的时候,拆迁管理部门要宽严相济,面对不同的情况,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保证被拆迁人基本的生活需求和切身利益

      在现在的拆迁过程中,存在很多只重视经济发展,而忽视人民生活基本保证的现象,存在很多的蛮横拆迁、暴力拆迁的问题,造成政府部门和被拆迁人之间关系紧张

    因此,在拆迁管理过程中,我们要注意经济和人民生活福利兼顾的原则,对拆迁过程进行管理

       参考文献  【1】 韩苏东.论违章建筑【J】.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8,(4).  【2】 王小莉.违章建筑买卖合同法律问题初探【J】.黑龙江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7,(5).  【3】 刘宗胜,乔旭升.论违章建筑损害赔偿【J】.学术交流,2006,(3).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产业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重庆市武隆喀斯特旅游产业债权资产转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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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henmj.com/post/45956.html发布于 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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