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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渝地区,AA标准城投债基金
【信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期限】1.54年
【业绩基准】7.5%
【投资标的】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的投资者
【债券代码】21万盛经MTN002(102102194.IB)
信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无关内容:
基坑支护技术得到了更加深入的发展,基坑支护施工虽然是临时性施工,但它的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的安全,影响地下设施的正常使用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建筑工程中基坑支护施工中的问题,理清基坑支护施工中需要注意的要点和难点,提出在基坑支护中如何抓要点、解难点的方法,以期对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有所帮助
一、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的现状和问题 (一)支护结构设计中土体物理力学参数的选择问题 目前,国际国内还没有一种统一的对基坑支护结构进行设计的精确的计算方法,加之土体结构的情况十分复杂,容易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于是在施工之前,难以对施工之中的支护结构设计进行精确计算
基坑受力计算方案目前仍处于摸索阶段
土体物理参数的选择非常复杂,主要表现在深基坑开挖之后,支护结构的实际受力受到含水率、粘聚力和内摩擦角的影响,不能精确计算
在基坑支护结构设计中,如果不能准确地对低级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取值,其设计结果将会受到非常大的影响
土力学试验的数据表明,内摩擦值的误差如果是5度,那么最后产生的主动土压力则不相同,导致的开挖后土体与与原土体的内凝聚力差别更大
不同的支护结构和施工工艺,选择不同的土体物理力学参数【1】
(二)基坑支护土体取样的代表性问题 对地基土层进行取样分析,是基坑支护施工的前期阶段
支护结构的设计需要土体的物理力学指标作为参考依据
取样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范要求对深基坑开挖区域进行钻探取样
为了降低工程造价,同时减少勘本文由论文联盟http://www.LWlm.COM收集整理探的工作量,对地基钻孔往往较少,导致取得的土样的随机性和不完全性较大
由于地质构造的复杂性,所取得的勘探土样对土层的反映程度受限,最终导致基于地质真实情况的支护结构设计难以产生【2】
(三)基坑开挖的空间效应问题 基坑开挖存在空间效应考虑不全的问题
基坑开挖是一个空间问题
传统基坑支护结构是按照平面应变问题设计的,这种平面应变设计对一些细长条基坑的开挖较适合,但对类似长方形和方形的基坑则不太适合
基坑开挖的实测资料表明,基坑周边向基坑内的水平位移是中间较大,两边较小
长边的位置最容易发生边坡失稳的问题
因此,按照平面应变假设设计支护结构要根据空间问题的处理进行调整,以期满足基坑开挖的空间效应要求
(四)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与实际受力的问题 目前,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与实际受力存在不相符合的情况
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计算仍然采用极限平衡理论,而支护结构的实际受力却更为复杂
工程实践显示,在理论上,支护结构按照极限平衡理论设计计算的安全系数一般是安全的,但有时却发生破坏
安全系数小的支护结构,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在实际工程中反而满足了要求
极限平衡理论的动态设计属性和实际开挖后的土体的冬天属性之间不能调和,实际开挖后的土体会出现逐渐松弛的情况
随着时间推移,土体轻度会慢慢下降,并会有一定的变形
在设计中,对这一点需要考虑充足【3】
二、建筑工程基坑支护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一) 转变设计理念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虽然在基坑支护技术上我国也积累了不少的实践经验,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数据做了系统的收集,对岩土变化支护结构实际受力的规律有了初步的探索,在建立基坑支护结构设计的新理论和方法方面,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但是,国内外在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方面至今没有一种精确的计算方法,仍然走在探索的道路上
支护结构设计也没有在我国形成规范的规范
库伦和朗肯理论仍然是土压力分布的确定理论,“等值梁法”仍然是支护桩的计算方法
计算结果与深基坑支护结构的实际受力相差太大,既不安全也不经济
因此, 施工人员要从转变设计理念入手,引进先进的基坑支护理念,收集有价值的施工技术数据,熟练掌握岩土变化支护结构能承受的力的变化的规律
要增加基坑支护技术的投资量,不断完善基坑支护施工的信息,加强科研攻关,时时监测施工,及时反馈信息【4】
(二) 建立变形控制的新的工程设计方法 工程设计方法是基坑支护施工的核心,我国目前的基坑支护施工中,极限平衡原理被广泛参考,这种方法的局限性较大
这一原理虽能满足支护结构设计的强度要求,但对于刚度的要求则不能满足
刚度不达标,基坑支护工程压力会非常大,这种情况会导致工程变形,施工的质量无法保障,甚至会造成工程事故
因此,要艳秋采用科学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法,不仅要考虑工程队强度的要求,还要考虑工程对刚度的要求,设计人员要充分而全面地考虑基坑支护工程的地面超载能力以及支护结构的承受力方面
(三) 大力开展支护结构的实验研究 实践是检验理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我国在基坑支护的结构设计方面至今没有进行科学系统的实验
对成功的基坑支护施工,不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总结成功的原因
对于失败的基坑支护施工,不能汲取教训
虽然在基坑支护施工中我国积累了大量的资料,但是科学的测试数据却很少,影响了对数据的分析,不能产生系统的理论
支护结构的实验包括了实验室模拟实验和工程现场试验,耗资巨大
然而对于试验后的成功方法,应用于于基坑支护施工后,却会节省基坑支护施工工程的经费
所以,实验室模拟实验和工程现场试验都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实验研究,可以为同种类的基坑支护施工提高大量可靠的测试数据,并能够以此产生新的理论,产生新的方法【5】
(四) 探索新型支护结构的计算方法 基坑支护施工的技术发展,在建筑业发展中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如今,在成功应用了钢筋混凝土板桩、钢板桩、地下连接墙、钻孔灌注桩挡墙等支护结构之后,新的支护结构,如土钉、组合拱帷幕、双排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多孔板、旋喷土锚等也相继产生并被应用
然而,新型支护结构形式需要突破计算模型和简图以及设计方法的瓶颈
要建立新型的支护结构计算方法,解决临时与永久支护机构、水结构与受力结构、支护结构型式与基坑开挖方式的问题,增强基坑支护结构的综合处理能力
结语: 基坑支护施工的技术对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工程的安全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对于基坑支护施工,要引起格外的重视
通过创新设计理念,建立变形控制的新的设计方法,加深基坑支护的实验研究,探索新型支护结构的计算方法,实现基坑支护施工的新发展
那么发包方就可以在市场上筛选出合适的承包方,但是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程发包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
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招标的开标、评标、定标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三条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二、严格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是怎样的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由各单位安监部门进行,对不符合安全资质的承包单位,安监部门有否决的权力
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安监部门一般不参与招标和选用承包单位,因而使安监部门对中标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成为一种形式
因此,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审查必须落实“谁招用谁负责”,安监部门应起到监察、督促的作用
安全资质审查应坚持高标准,按严格审批程序进行,对承包单位除要求其提供各种书面资料外,必要时还要对承包单位人员的技术素质、施工器具等进行综合鉴定
三、对承包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怎样的 对承包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除正常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抽考外,更重要的是要向他们解释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注意事项,否则,极易造成承包单位执行中出现偏差,甚至发生安全问题
对承包技改,扩建等工程容易发生触电及其他设备事故的,还应落实运行单位对承包单位人员进场前的现场安全教育责任
承包单位雇用的短期临时工、民工是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较低、安全意识薄弱的群体,安全风险大,是我们的重点监控对象,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就要特别注意
素质确实太差的,就不能批准他们进入施工现场,或者只能批准他们干一些危险性不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