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河南南阳市XXX城投2023年融资计划

linbin123456 2023-08-22 107
河南南阳市XXX城投2023年融资计划摘要: 南阳市政信:打款当日成立计息!一城奇山秀水,千年楚风汉韵——中国·南阳?财政局直属平台?市场首发?市级平台融资?全国百强地级市?足额应收质押?2022年经济总量高达4555亿...
微信号:18321177950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南阳市政信:打款当日成立计息!
一城奇山秀水,千年楚风汉韵——中国·南阳
?财政局直属平台?市场首发?市级平台融资?全国百强地级市?足额应收质押?2022年经济总量高达4555亿(全省第三)
【河南南阳市XXX城投2023年融资计划】
?规模:1亿 12月 季度付息 (20)
?收益:10-50-100-300万 8.5-8.8-9-9.3%(合同收益7%)
⭕资金用途:南阳市宛城区仲景街道东关村解放广场北城中村改造项目(南阳发改委批复、重点工程)
⭕风控措施及亮点:
?1、地级市财政局直属平台首次融资:南阳市XXX城建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于南阳市财政局直属平台)是南阳宛城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平台,目前在建和经营项目有:宛城会议中心、南阳理工学院校友回乡创业创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南阳绿色新型建筑材料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人民公园诸葛书屋项目。市场首次融资,债务低,规模小。安全系数高。
?2、地级市财政局直属平台担保:南阳XX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隶属于南阳市财政局直属平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应收质押:融资方提供价值1.1亿应收账款质押
⭕【区域简介】:
南阳市,河南省辖地级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豫鄂陕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原历史名城,孔明故里,河南现代化副中心城市。是“中国月季之乡”“世界艾乡”“中国玉雕之乡”
多年入选全国百强地级市。2022年中国内地GDP百强城市(第61名)。2022中国活力城市百强榜”第79名。2022年入选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名单,2023年中国百强城市位居第96位,2022年GDP为4555.40亿(河南省第三)宛城区385.19亿(南阳市第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9亿

河南南阳市XXX城投2023年融资计划

政信知识:

工程价款的结算是关键的环节,法律也对此规定了相应的结算方式

    介绍工程价款的界定、建筑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款的结算,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工程价款的界定   工程价款,是指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

       其中“按照合同规定”指合同价款,即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时的价款

       “按工程结算规定”指工程结算价款,即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实际价格

    施工企业对已经竣工的工程,按照规定向发包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所收取的工程价款称为工程价款收入

河南南阳市XXX城投2023年融资计划

     二、建筑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   (1)分段结算,这是指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其工程价款可以在每月预支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对于规模较小的项目,可实行工程价款每月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

    这是一种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对象,实行旬未或月中预交、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结算办法

    按月结算是案例分析中重点要掌握的结算办法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为若干个单元,完成并验收一个单元,就支付该单元的工程价款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工程款的结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可知,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折价补偿时,以工程是否验收合格为标准,存在两种情形

       1、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   承包人可参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   2、合同无效,且工程验收不合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3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henmj.com/post/54641.html发布于 2023-08-22
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政信标债网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