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linbin123456

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债权

linbin123456 2023-11-01 100
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债权摘要: 【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债权】❤规模:3亿元❤期限:12/24/36个月 ,季度付息,到期还本❤年化收益:10万-50万-100万-300万(含)以上12个月: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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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债权】
❤规模:3亿元
❤期限:12/24/36个月 ,季度付息,到期还本
❤年化收益:
10万-50万-100万-300万(含)以上
12个月:8.5%-8.8%-9.2%-9.5%
24个月:8.8%-9.1%-9.5%-10.0%
36个月:9.1%-9.4%-9.8%-10.3%
⭐【融资主体】奉节县XX业发展有限公司

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债权

新闻资讯:

大致包括五大类: 1、法规变化类: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变化事件

     2、工程变更类:主要包括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等事件

     3、物价变化类:主要包括物价波动、暂估价事件

     4、工程索赔类:主要包括不可抗力、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索赔等事件

     5、其他类:主要包括现场签证以及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合同价款,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同期支付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 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由发包人承担

     (一)基准日的确定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二)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在合同工程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因执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但是,有关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三)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  

奉节县三峡库区生态产业发展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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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henmj.com/post/70929.html发布于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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