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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供应链金融各类模式比较和组合

linbin123456 04-26 14
必读|供应链金融各类模式比较和组合摘要: 必读|供应链金融各类模式比较和组合任何一种模式都可能存在优点和不足,基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现行的供应链金融模式进行深度分析,保持其优势同时找出解决不足的方法,明确发展供应链金融...
必读|供应链金融各类模式比较和组合
任何一种模式都可能存在优点和不足,基于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现行的供应链金融模式进行深度分析,保持其优势同时找出解决不足的方法,明确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原则,就不难得出供应链金融最新最佳的解决方案。目前,尽管供应链金融模式复杂多样,但从运行载体来分析,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供应链金融模式比较
1.以商业银行为载体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这种模式是以商业银行搭建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为载体,以商业银行主要客户为核心客户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为此,商业银行一般会为核心客户授信,为核心客户在本行的上下游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银企关系信息比较对称,协调起来比较方便,特别是在供应链过程中核心企业的确权协调、供应链过程的管理、风险控制、交易效率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这种模式的不足在于一是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情况取决于商业银行的渠道及拥有核心客户的情况,分支机构越多的商业银行其供应链金融服务越有优势,越容易将眼光盯在机构扩张的导向上;二是地方商业银行由于区域的限制,难以为跨区域的供应链金融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形成事实上的不公平竞争;三是供应链不可能上下游企业所有业务只在一家商业银行办理,行际之间的不协调影响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正常开展;四是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的情况还取决于各家商业银行自身的发展战略定位。
2.以企业集团为载体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体搭建的集团内部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以“中”字头或“省”字头企业为运行主体。这类企业集团一般规模较大,产业链较为完整,上下游企业众多,且主要是与集团有密切关联度的企业。企业集团内部有财务公司、保理公司等,可直接通过集团授信取得相当规模的授信支持,集团内部的财务核算以及各主体的经济利益也相对独立,资金应付应收基本上在集团内部解决,为了充分体现独立的经济利益关系,往往会将应收款通过内部的保理公司形式来解决资金供给问题。这种模式最大的好处是企业集团内部确权十分便利,通常集团会以正式文件形式固定下来,集团成员间必须进行确权;其次内部约束机制与约束力也很强,对于违约行为,集团除了有经济处罚手段外,还有行政手段;第三供应链上各主体间信息透明、公开,欺诈可能性较少。这种模式对于大多数中小型企业来讲是难以实现的,因为持有保理公司的集团、上规模的大型企业毕竟是少数;再次是供应链金融完全局限于集团的规模与边界,而供应链不可能局限在一个集团内部,因此,其服务的对象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容易形成集团相对封闭的循环,不利于企业的外延和扩张,一定程度上由于资金的胁迫,影响了各成员主体参与市场的竞争力或积极性,而市场经济始终是开放的,这与集团相对封闭的资金运行模式是相冲突的。
3.以科技公司为载体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是以金融科技公司为主要服务载体,由于科技公司占有数字技术的优势,既为商业银行或企业集团提供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技术支持,同时有些科技公司自营供应链金融运行平台,可通过为其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次企业集团提供供应链金融技术服务与商业银行机构进行紧密的合作,并实现分润。一方面解决了部分企业基于自身条件无法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可以为商业银行提供较为成熟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扩大其金融业务范围,是供应链金融重要的补充模式。这种模式的不足在于能否有效地运行成功,取决于商业银行的配合度、信任度及协调度,同时,由于涉及两个运行主体,一般服务效率相对较差;第三由于增加了第三方运行主体,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被服务单位的运营成本和中小微企业的负担。
由此可见,上述三种运行模式各有优劣,但是,只要能切实解决企业资金困难,提升企业运行效率,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就是成功的运行模式。
(二)供应链金融成长与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由于供应链经济所涉及的主体多,供应链不仅越拉越长,且各供应链之间还相互交叉,因而为供应链经济服务的供应链金融十分复杂,目前影响供应链金融成长与发展的因素也很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确权难或基本无法确权。供应链的核心价值在于有核心企业的实力、信用支撑,但是,核心企业作为市场的卖方或买方的主导者,始终处于强势地位,在无任何经济利益的背景下,主动确权或愿意确权完全出于一种社会责任,甚至是一种道德的范畴,因为在经济交易过程中,确权并不是必要条件或附加条件。因此,除了集团内部的供应链体系的确权,基于行政管理总部的文件、制度的规定,而对于之外的供应链确权可能是基于私人关系予以促成,其它确权的成功率十分低下。据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调查显示,中小微企业的确权成功概率约占拟申请确权的15%左右,可见,确权难成了供应链金融或经济发展的最大障碍。
2.地方金融机构异地授信授权受限。按照现行的监管政策,地方金融机构对异地授信规模有些地方严格限制为零,有些地方规定可以按照授信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授信,这无疑给地方金融机构中服务较多供应链客户的机构设置了难题。目前我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95%以上都是地方金融机构,且服务超过80%以上的中小型客户,关于供应链金融方面的强监管、严监管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供应链企业的发展,增加了供应链企业和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难度。
3.票据真实性及违约概率一般较大。票据质押、应收款质押、货物仓单质押是供应链金融中最主要的金融产品,目前票据流转过程中的保真性问题,特别是供应链上的各个环节的主体,由于其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对于识别票据的真伪有一定的难度,增加了票据的违约风险。同时,由于供应链上的上下游企业往往处于买方市场,话语权有限,因此,常常遭受票据违约带来的损失。
4.货物质押过程风险控制较为困难。仓单质押、货物质押融资是供应链金融中融资的重要形式,仓单是一种物权并以货物为基础,目前对于货物的管理主要委托第三方监管。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监管机构与其所承担的监管责任并不对等,当第三方监管机构失职或与货物质押人勾结作案,监管机构无法承担其所监管对象的经济责任,诸如一度甚行的钢贸市场供应链融资模式、码头货物供应链融资模式等,最终由于货物重复质押、移动等原因,给提供这类供应链融资的商业银行造成了巨额的资金损失,极大地影响了商业银行做大供应链金融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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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nbin123456本文地址:http://chenmj.com/post/96231.html发布于 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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