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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信托-194号山东临沂标债】
【要素】3亿,36个月(2026年7月11日到期),年度付息,资金用于二级市场受让融资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2期)
【预期收益】100万 7.2%;300万 7.3%(合同收益6.45%,差额成立后7个工作日补齐)
【融资方临沂临港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2月末,主体评级AA,总资产210.39亿元,总负债104.16亿元,资产负债率50.49%;
【担保方】临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 AA+。实控人为临沂市人民政府,截至 2023 年3月末,公司总资产 490.40亿元,净资产 147.65 亿元。
【区域介绍】临沂市是革命老区、全国铁路枢纽城市和国家物流枢纽常住人口1100万人,面积1.72万平方公里,是山东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2022 年,临沂市实现GDP5778.5 亿元,全省16个地级市中国排名第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19亿。
新闻资讯:
那么我们最好先采取和解的方式或者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无济于事时再适用法律手段来救济一、工程结算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 1、双方自行和解
和解就是双方自行协议、沟通、谈判解决,这对于合作基础比较好的合作伙伴,工程结算争议较小的项目,这种解决方式最好,不仅效率高、也经济、友好
2、由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解决,达成调解协议后到法院进行确认
目前有相应专业从事建设工程调解的组织,有相对专业的调解人员,通过这些调解人员的沟通和协调,可以达成调解
由商事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一裁终局
商事仲裁需要签订协议时约定由某个仲裁机构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或者签订协议后通过补充协议方式约定
仲裁通常效率比较高,争议解决时间比较快,也比较保密
3、由法院审理进行调解或判决
法院在受理后作出判决之前可以进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效力,如果不能达成调解,法院可以依法判决
二、与工程结算争议有关的案例介绍 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
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
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
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
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
法律分析:首先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符合结算条件,应在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后再明确结算的方式,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本工程招标时按照清单报价的方式招标,并且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按照清单单价进行结算,合同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在工程结算时就应该遵守双方合同的约定,咨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是无权改变工程的结算计价方式的
材料和作法变更无签字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如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批、影像资料、双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等资料文件
如果乙方又不能提供这些事实依据,甲方有权拒结相应项目的变更费用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时,甲乙双方应该及时办理相应手续,避免工程以后给结算时带来的扯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合同中应该有约定出现变更时变更部分工程价款的调整方式和办法:如采用定额计价方式、参考近似的清单单价、双方现场综合单价签证等
再是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一张表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出现变更时,可以参照这个表格看一下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相应的增减变更的分项工程子目,重新组价,组成工程变更后新的清单单价,但管理费率和利润率不能修改
央企信托-194号山东临沂标债